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新聞網

 

南山人壽工會發動大罷工後,不滿人壽公司對工會幹部提出刑事告訴,轉向勞動部聲請裁決人壽公司不當勞動行為獲准;公司不服裁決興訟。法院今認定裁決程序有瑕疵,判公司勝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公布的判決書指出,全案緣於南山人壽工會於民國1041123日至27日投票通過宣告罷工,並於同年129日依法進行大規模罷工,同年月23日及25日陸續以工會理事長嚴慶龍名義,共寄發信函給125所大專院校,給學生做為未來職涯規劃參考,內文提及「加入南山公司保險業務員,非良好的生涯規劃」等語。

 

南山人壽公司因此對嚴慶龍等人提出背信及加重誹謗等刑事告訴;工會不滿公司興訟,認為構成工會法的不當勞動行為,向勞動部聲請裁決。

 

勞動部裁決認定公司構成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45款的不當勞動行為,令公司在內部網站首頁須公告決定主文。公司不服勞動部裁定,提起行政訟訴,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受理。

 

法院調查,嚴慶龍等人的刑事告訴,經檢方不起訴確定;工會向勞動部聲請這項裁決時,勞動部裁決委員會12名委員,曾召開四次會議,並於第四次會議時做出決定,但其中3名委員並未出席第四次會議,卻具名參與決議,裁決程序有重大瑕疵而不合法,因此撤銷裁決主文及刊登內部網站,判公司勝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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