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

台南市上月31日放颱風假,有工廠員工向勞工局反映,雇主要求8月5日補颱風假的班,勞工局勸說制止,才未補班。

海棠颱風來襲,台南市政府原宣布31日上班上課,31日清晨5點多因豪大雨,緊急宣布停班停課。

勞工局長王鑫基說,颱風假雖為無薪假,但雇主不得要求補班,有工廠要求員工補31日颱風假的班,員工立即向勞工局反映。王鑫基強調,工廠若真的要求補班,可依違反勞基法罰2萬元,且8月5日若是員工休息日的話,工廠必須給員工休息日加班費。

勞資了解相關權益,可洽(06)6320310、2996922,或至勞動部網站「周休二日修法說明專區」查詢。

熱門推薦:
 

1

勞動派遣、勞務外包及員工外派具體操作

2

最新“勞基法施行細則定案後”—因應擴大勞檢,如何修正各項管理規章

3

new2017一例一休--擴大勞檢之檢查要項與具體因應【進階版】

4

new一例一休-企業如何人力重整與人力彈性運用

5

new「一例一休」工時新制變革解析及因應對策

6

new針對一例一休如何規劃薪資設計、調整及計算實務

7

new一例一休各項假別制度規定與排班規定具體因應對策

8

new一例一休修法重點與實務操作因應對策

9

一例一休新制之各項假別規劃與爭議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