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陳宏睿
台中市連姓男子是萬茂工業公司的領班,去年3月間,萬茂承包台中火力發電廠的運煤皮帶機轉換塔底板更換工程,連在去年8月13日施工時,沒有架設安全網、使用安全帶,導致在施工時,連不慎從29公尺高的轉換塔墜落,當場死亡,萬茂林姓負責人辯稱,有提醒連要做好安全措施,但根據法規,雇主的義務不能止於口頭提醒,需確實達到勞工使用安全帶的程度,全案今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萬茂公司林姓負責人。
萬茂工業公司42歲林姓負責人在檢方偵訊時辯稱,案發前的工安會議、施工當日會議,連姓死者都有簽名,應該知道施工範圍及施工危險,工程範圍或工項每日雖有不同,但他都有確實要求施工人員配戴安全帽及安全措施,而且死者是多年領班,很有經驗。
檢方偵查並訊問相關證人,認為根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的規定,林姓負責人的義務不止於口頭告知,需要達到使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帶的程度,依照相關證人的證詞,案發當天施工的工人,都沒有配戴安全帶就施工,而林姓負責人也沒有具體遵守相關法規的規定,因此涉有業務過失致死罪嫌,今天依法起訴。
熱門推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