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經濟日報 記者林潔玲


為鼓勵企業加薪,財政部拉高獨資、合夥事業的「加薪天花板」,是自2012年來首次雙雙調整,每月支付高級職員,以及基層員工的薪資費用,基層員工2018年月薪上限調高至5.95萬元,而副理等高級職員則提高為8.45萬元,兩者皆較前一年度增加約三個百分點,該調整將自2018年生效、2019年申報營所稅適用。

 

由於獨資、合夥事業有很多是家族企業,稅捐機關擔心給薪考慮人情、不按市場行情,所以過去一直設有上限。同時,也為避免營利事業過度列報薪資費用,以及配合政策鼓勵企業加薪,財政部也每年調整「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

 

由於過去幾年皆維持「加薪天花板」不動,2018年在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調查去年工業及服務業廠商薪資調整概況調查後,依據企業實際加薪幅度約落在百分之三至十五之間做為基準進行調整。此次獨資合夥月薪上限調高,除國稅局調查、行政院公布薪資資料,平均上漲約2.7%,同時加上明天軍公教調薪3%,考量這兩種因素,財政部將獨資合夥月薪上限調高。

 

依據財政部統計,全台獨資、合夥事業約有80萬家,其中排除50萬家為免開發票的小店鋪,約有30萬家屬於須在5月辦理結算申報的企業,要按照實際費用去認列,才會適用到該規定的調整。

 

由於「107年度營利事業借款利率最高標準及員工薪資通常水準」是自明年11日生效,企業會在20195月申報時適用。

 

而此次財政部皆全面提高獨資、合夥事業事業的月薪上限,包括高級職員、及一般職員。在副理、單位主管、秘書、工程師、技師等高級職員部分,自2012年月薪上限自8萬元提高至8.2萬元後即維持了六年,在2018年增加約3%,來到8.45萬元。

 

至於一般基層員工月薪上限部分,則在2012年自4.9萬元正式提高至5萬元門檻後,又再2015年自5萬元調高至5.75萬元、維持三年,於2018年調高至5.95萬元,較前一年度增幅約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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