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勞基法規定若要實施變形工時、加班或使女性於夜間工作,必須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行政院修法版本更進一步將七休一例外、延長加班及縮短輪班間隔為八小時等權利,都交由勞資會議把關。但外界質疑勞資會議比例召開過低,無法代表勞工意見,勞動部表示將啟動勞資會議改革,提高勞資會議召開率。 勞動部表示,初步將在事業單位申請上市上櫃及外勞時,要求落實勞資會議;2010年函釋要求事業單位申請外勞時,必須檢附未違反勞基法相關文件,例如檢附提撥勞工退休金、工資墊償及勞保費等紀錄外,另行檢附最後一次勞資會議紀錄,後來對申請上市上櫃企業也要求提供。 官員表示,目前擬訂方向將調高企業召開勞資會議門檻,檢附文件將從最近一次勞資會議名冊及紀錄,增加為最近一年勞資會議紀錄。由於勞資會議依規定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等於一年要召開四次勞資會議,四次勞資會議紀錄都要附上。 勞動部表示,政策定案後不會馬上執行,會給企業一段緩衝期,用意是希望企業建立召開勞資會議程序。 熱門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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