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吳政修

 

台南市現有公司登記家數36436家,成立勞資會議成立率僅17.33%,勞工局發現未成立勞資會議的較容易發生勞資糾紛,呼籲尚未成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應積極籌設。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勞資會的召開不僅勞工代表可提供勞動條件、工作環境安全及衛生、生產器質等等建議,資方代表可傳達、宣導公司生產及管理政策,藉此增進員工對事業單位人員動態、營運狀況、產器開發或行銷策略的認識

 

資資雙方透過此機制,可迅速解決勞資問題,提升勞動生產力、保障勞工權益、促銷進勞資關係。

 

勞工局表示,以前勞資會議實施辦法原先規定勞資會議紀錄須送主管機關備查,卻在民國96取消 ,建議應恢復,萬一發生糾紛,勞工局才能介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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