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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羅真
不滿《勞動基準法》修法修惡,包含護理師在內的各行業勞工團體今日下午將走上街抗議。不少護理師表示,護理界最不滿輪班間隔可下修至8小時,如此一來醫院一連三天排小夜班、白班、大夜班也不違法,護理師勞動條件血汗,首當其衝的就是病人安全。
日前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出爐,各界譁然。本次修法重點包括輪班間隔經勞資協商可下修至8小時,「七休一」有條件鬆綁,休息日加班費改以核實計算,加班工時上限採工時銀行概念,單月最高54小時、3個月上限138小時等。
「勞基法是保障勞工的最後底線,當勞基法修惡,我們還剩下什麼?」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護理界最不滿輪班間隔可經「勞資協商」下修至8小時,她指出,全台實際執業的護理師有16萬人,醫院的企業工會不過10家、護理師工會僅3家,「勞資權力從來沒有對等過」,近日在數場勞動講座中調查更發現,高達98%的護理師過去對勞資會議毫無概念。
陳玉鳳指出,就連衛福部轄下的部立醫院都曾違反勞基法,2014年部立胸腔病院更被查獲連續三個月讓員工超時加班,其中一名司機更連續上31天的班。她認為,若連衛福部轄下醫院都如此,如何期待勞基法鬆綁相關規範後,私人醫院會更加體恤員工?
台灣基層護理產業工會常務理事鄧雅文說,護理師工作身心壓力極大,光是幫病人打針都須要高度專注,真的很累的時候,有時候覺得混沌不知道在幹麻,對護病皆十分不利。
護理師除了一般工作之外,還須參與會議、到病房上課,但後者經常不列入工作時數。近日就有一名35歲的馬偕醫院急診科護理師,想轉作專科護理師,假日仍到醫院上培訓課程,但院方安排她周日8點上課到下午5點,晚上8點又接著上12小時的班,實際休息時間不到3小時、極度過勞,上不到一個月她就自願離職,預見這類狀況會在本次勞基法修惡後更形嚴重。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表示,輪班間隔若能下修至8小時,「花花班表」恐再度復活,也就是醫院一連三天排小夜班(15點上到0點)、白班(8點到17點)、大夜班(0點到8點)也不違法,勞工極有可能出現過勞,整個單位乃至病人都要一起承擔。
護理界堅持輪班間隔應維持11小時以上,不能有任何下修空間;反對加班上限上修至54小時;也反對「七休一」有條件鬆綁、將變形工時擴張適用於其他所有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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