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許家瑜


監察院今天晚間舉辦106年度巡查行政院後記者會,委員會提出總共16項建議供行政院參考改進。就經濟及財政委會部分,監委楊美鈴表示,回顧這幾年關廠勞工抗爭事件中,主要歸咎確實未盡監督雇主提撥勞退金導致問題發生,政府需付解決責任。勞動部次長蘇麗瓊表示,有關舊制勞退提撥問題確實有討論空間,以加強查核,另外有7個縣市未足提撥部分,將加強與地方政府溝。

 

楊美鈴表示,勞工退休金制度已9471日為分水嶺,依「勞動基準法」辦理為舊制,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辦理為新制,兩制度並行。截至105年底,仍適用舊制濤退勞工約106萬人,所涉事業單位達11萬多家。舊制勞退雖在勞基法內規範雇主應提撥勞退基金,但要求提撥率為2%15%,如欲經營不善或有意逃避責任雇主,往往發生部按月提撥、提撥不足,員工退休後仍無法安心頤養狀況。

 

楊美鈴指出,監察院調查顯示,部分公部門位率先依法提撥及籌編預算因應,未提足提金額截至1063月底高達44億多,勞動部及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未善盡督導職責積極查處,到105年底累欠逾1年者達7千多家,逾5年者達2千多家;地方政府未落實裁罰,105年有8千多家未辦理,未足提撥3百多億元,但裁罰僅46件,罰鍰僅423萬元。

 

楊表示,回顧這幾年關廠勞工抗爭事件中,主要歸咎確實未盡監督雇主提撥勞退金導致問題發生,政府需付解決責任。對於舊制勞退準備金之提撥,政府勞工主管部門應引以為,在差額為擴大惡化前積極持處督促所轄事業,保障勞工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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