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呂思逸
勞基法剛三讀修正,包括加班費換補休、輪班間隔縮減、每月加班上限增加等,外界批衝擊輪班勞工。勞動部職業安全署首開第一槍,本周將找大型量販業者「喝咖啡」,提醒業者若連續卅天排破三百小時的班表,恐有過勞疑慮。
另外,有網友爆料,雇主在修法後,要求勞工簽署往後加班費都換補休的同意書,職安署昨天強調,勞基法明訂工作後,才有給加班費或補休選擇權,雇主與勞工事前簽訂將屬「無效」。
職安署長鄒子廉說,春節將至,大型量販業者過去常通霄營業,為提醒業者排班守法才舉辦座談會,恰逢勞基法修法,順便與業者、專家學者討論過勞、勞資會議等。
勞部與大型量販業者「喝咖啡」,將聚焦三項議題,包括「排班避免過勞」,因新法每月加班上限達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三八小時,恐出現卅天破三百小時合法班表。
勞動部提醒業者,依職安法,雇主有預防過勞義務,此班表有過勞疑慮,量販店應訂出預防計畫,不可任意這類排班。另排班間隔過短讓勞工無法獲得合理休息,量販業者也需合理排班。
另外,「排班避零碎化」,打工族都有空班問題,例如八時上班到十時、十二點到下午兩點等,對勞工不利,易有勞資爭議。
最後是「勞資會議」,新法規範各種彈性都需開勞資會議,實務上出現工會、勞資會議先後問題,若工會成立較晚,恐無法推翻之前勞資會議的決議,勞動部要求相關同意權由企業工會同意,不能由分公司的勞資會議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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