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


台灣勞工陣線今日舉行「勞動訴訟的重大變革:檢視司法院勞動事件草案研討會」,勞團呼籲立法院能在今年底前完成「勞動事件法」草案三讀的審議,使得全國勞工能在2019年開始,享有一個更公平、更友善的勞動訴訟制度。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根據統計,2016年勞動行政機關受理的勞資調解案件共有25587件,但司法機關受理勞動訴訟案件則有9034件,雖都呈現逐年上升的趨勢,但由於勞工與資方的不對等關係,如經濟上的弱勢、專業的不足…等,往往都會造成資方常有恃無恐地在司法訴訟上與勞工進行消耗戰,讓勞工知難而退,造成勞動正義不彰。

 

台灣勞工陣線理事長蔡培元進一步指出,針對勞動訴訟,各國不是以勞動法院,就是以特別審判程序來保障勞工權益,而台灣則在2016年底開始召開的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當中決議要制定勞動訴訟專法,20176月成立勞動訴訟程序特別法草案制定委員會,最後採取以特別審判程序,不成立特別法院的方式制定了「勞動事件法」。

 

司法院民事廳廳長邱瑞祥指出,「勞動事件法」草案最重要的是,法官將與其他二位勞資專家共同參與勞動調解,若調解不成後的訴訟也將由同一法官進行,這可能將大大提升法院調解的效率,另外工會也將具備為所屬的多位會員提起訴訟的資格。

 

此外,邱瑞祥說「勞動事件法」草案的重點還有:專業的審理、擴大勞動事件的範圍、勞動調解委員會的組成及特殊調解程序、減少勞工的訴訟障礙、迅速的程序、強化紛爭統一解決的功能、即時有效的權利保全等等。

 

台灣勞工陣線表示,「勞動事件法」草案是勞動訴訟改革的機會之窗,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應該儘速召開會議審查司法院版與時代力量黨團等版本的「勞動事件法」立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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