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羅真

 

勞動檢查依法得通知工會,工會就能到場陪同檢查,但沒有工會的事業單位怎麼辦?醫護工作者今天指出,全台工會組織率約7%、醫護工會比率更低,「誰來陪同勞檢?」盼門檻下修,除了企業工會,職業工會與產業工會也有資格陪檢,且開放工會能跨院區、跨地區支援,以真正將把關權利還給勞工。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蔡旻璋表示,護理人員的班表複雜,且有許多外行人不懂的代號,院方甚至可能拿出並未反映真實勞動狀況的假班表,此時,若無工會成員陪檢,官方的勞檢員恐難揪出不法。

 

「勞動檢查法」第22條規定,勞檢員進入事業單位進行檢查時應告知工會。蔡旻璋指出,勞檢單位只通知該間醫院的企業工會,該企業工會也只能在自己的醫院陪檢,但絕大多數的醫療院所沒有自己的企業工會,因此若要落實陪檢制度,應讓各類型的工會都能參與陪檢,且能跨院區、跨地區支援。

 

除了落實陪檢制度,長期而言,勞工團體也盼工會組織門檻下修,以有更多的工會來為勞動條件把關。現行「工會法」第11條規範,組織工會應有30名以上勞工連署發起,但不少小醫院、小診所恐怕難以找到這麼多人,蔡旻璋認為,工會組織門檻應下修至5人,同時得提升工會參與者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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