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新聞網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今天指出,華航空服員林馨怡等三人遭懲處案,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屬於不當勞動行為,將依法開罰新台幣3萬到30萬元。
 
華航空服員林馨怡、張書元、朱良駿去年6月擔任記者會行動劇演員、主持人或發言人後,遭到華航懲處,雖然當時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定華航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但華航仍執意懲處三人。
 
林馨怡等人不滿華航懲處,再度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案,裁決結果近日出爐。
 
王厚偉今天受訪表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認為,華航因工會活動而懲處林馨怡等人,會造成寒蟬效應,加上華航還約談工會幹部,要求工會幹部對活動發言要道歉,都已經構成不當勞動行為。
 
王厚偉說,除了會依法裁罰3萬元到30萬元外,也要求華航須撤銷林馨怡等人的處分。
 
華航企業工會秘書林芸表示,依過去案例,華航應會提起訴願,且不願意遵照勞動部的裁決結果,呼籲政府應該要整體檢視華航公司的高層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林芸說,華航除了不理勞動部裁決外,也向工會幹部提起民事訴訟案,顯然就是要打壓工會活動,也達到明顯的威嚇效果,讓近期參與工會活動的人數持續下降,讓她覺得非常憤怒與失望。
 
根據統計,勞動部從去年10月起已針對5件認定不當勞動行為案裁罰華航17次,共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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