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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經濟日報 記者江睿智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昨(29)日表示,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將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資料函送勞動部後,勞動部檢視如果發現不符規定,將會「輔導」業者。
王厚偉表示,要上市櫃的公司,都會很積極配合,券商都早在一年前就開始輔導上市櫃,因此函送到勞動部,絕對大多數都會合格;若勞動部發現不合格的業者,就會介入輔導。
勞動部昨日宣布,明(2019)年1月1日起,公開發行公司於初次申請上市櫃前,應主動函送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給勞動部,並取得勞動部所出具收訖函,於三個月內向證交所或櫃買中心申請上市櫃。勞動部表示,此舉不是要影響上市櫃,而是輔導業者召開勞資會議。
王厚偉並表示,這次申請上市櫃審查制度之變更,重點在看業者有無照規定召開勞資會議。
至於勞資會議是否達成共識或是有勞資糾紛,王厚偉說,則循既有制度辦理,勞動部會請地方政府查明,再由勞動部出具意見給證交所或櫃買中心。
目前依規定,勞動部配合協助證交所、櫃買中心審查事業單位有無發生重大勞資糾紛、或三年內有無違反勞動法令等情事。
其中,針對是否依法舉辦勞資會議之審查,目前係由地方政府查明,再由勞動部出具意見給證交所或櫃買中心;自明年開始,勞資會紀錄等資料則須先函送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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