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處: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聯合報 記者賴郁薇
台鐵普悠瑪翻車事故釀18死、逾百傷,勞動部職安署調閱駕駛員尤振仲近半年的出勤紀錄,發現尤員不僅曾超時工作,更曾連續14天未排例休,認定台鐵違反勞基法規定,全案今移請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
 
勞動部職安署近日比對尤員近半年逐日出勤記錄,發現尤員10月5日從事內勤工作時,工時長達13小時1分鐘;又在同月11日配合台鐵班次大改點,擔任內勤辦理司機排班業務,跨日工作至隔日,工作時間跨2曆日,延長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長達17小時41分。職安署認定,上述均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另外,尤員在5月13日至26日間,僅在5月18、5月22日安排補休,5月25日則排特休,但這連續14天內,卻未排有例假,職安署認為,台鐵又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1項規定。
 
職安署勞動檢查後,召開多次內部會議討論,認定台鐵違反勞動基準法,全案今移請基隆市政府依法裁處。基隆市政府社會處勞資關係科長陳志源表示,全案加起來,共得依法裁罰4至200萬元,但目前市府尚未收到職安署公文,相關裁罰細節仍須以職安署提供資料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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