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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 課程地點 高雄 │ 文化大學推廣部高雄分部(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5號3樓) │ 教室:三樓306
‧ 開始日期 2018/9/8 ‧ 結束日期 2018/9/8
‧ 課程時間 周六09:00~12:3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500 非會員價 1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每月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當月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每月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當月份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當月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500 / 非會員1,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3,600 / 非會員4,8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000 / 非會員8,4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隨函檢附本次讀書會講義摘錄精華內容之網址

http://youtu.be/KYICry3zOl0,完整版本約百餘頁)

即針對每月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4)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07年9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點一「上下班通勤職災合理路線認定」

新聞標題:她上班不照Google路線車禍竟領不到職災給付

(獨家分析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判決107年度簡字第10號)

Q:員工上下班通勤發生意外,縱使沒選擇GOOGLE地圖建議路線,如何抗辯仍有機會構成職業災害?

Q:相反的,近一年來有無實務判決根本否認上下班通勤意外屬職業災害?

 

★重點二「勞保與勞基法對於職災認定差異總整理」

Q:下列意外事故是否符合勞保職業傷害類型?又是否該當勞基法職業災害,雇主應給與法定補償金與公傷病假?

(獨家整理分析近年來法院實務判決)

(1)上下班通勤途中,機車騎到「禁行機車」快車道肇事

(2)上下班通勤途中,綠燈右轉碰撞到同向右後方車輛肇事

(3)外出執行職務返回公司途中,闖越紅燈肇事

(4)中午外出用餐途中發生意外

(5)(4),若公司有公告「中午供應膳食,同仁如放棄用餐權益而外出用餐,發生事故公司一概不負責」,結論會否不同

(6)假日參加公司會議,會議結束後餐敘飲酒過量或戲水發生意外

(7)甫下班時至公司廁所如廁發生意外

(8)居住宿舍發生瓦斯氣爆或火災意外

(9)居住宿舍上下樓梯跌倒墜落意外

(10)工寮遭受土石流沖毀發生意外

 

★重點三「喪假權利認定時點係以申請時或原因事實發生時」

(提供主管機關最新函釋供參)

Q:勞工與女友論及婚嫁,於10791日辦理結婚登記,惟其女友父親不幸先於107820日過世,預計107930日辦理告別式。試問:勞工依法能否向雇主申請告別式當日的喪假?

 

★重點四「雇主給與優於法令預告期間實務爭議」

(提供主管機關最新函釋供參)

Q:勞基法第16條預告期間工資之「一日工資」如何計算?

Q:事業單位倘承諾給與員工優於法令之預告期,若未履行應負擔何種責任?

Q:事業單位107101日資遣年資滿二年的員工(法定預告期20日),但給與其30日的預告期間(資遣生效日:107111日),該名員工可以自何時請求法定謀職假?以及法定謀職假幾日?

 

★重點五「父母同時申請育嬰留停津貼之原則與例外」

勞動部10788日勞動保1字第1070140346

Q:父母二人依規定可否同時申請育嬰留停?若可,則可否分別請領不同子女之育嬰留停津貼?

 

★重點六「外籍勞工與資遣通報(非自願離職證明書)之關連性」

(提供主管機關最新函釋供參)

Q:事業單位與外籍勞工達成合意資遣(即離職事由為勞動基準法第11條),是否仍須為資遣通報?以及是否須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重點七「勞資會議舉辦之重要性」

新聞標題:『明(108)11起公司申請上市()前 應主動函送勞資會議紀錄等相關文件給勞動部』

Q:事業單位申請上市櫃前,應先向勞動部檢具哪些文件(勞資會議開會通知?出席簽到表?勞資會議紀錄?當屆勞資會議代表名冊?勞資會議代表備查函?)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