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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 課程地點 桃園 │ 元智大學(桃園市中壢區內壢里遠東路135號) │ 教室:1102教室(元智一館一樓)
‧ 開始日期 2018/12/15 ‧ 結束日期 2018/12/15
‧ 課程時間 周六14:30~18:0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500 非會員價 18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每月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當月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每月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當月份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當月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現場將提供勞動法學習地圖且講師會做詳細說明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500 / 非會員1,8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3,600 / 非會員4,8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000 / 非會員8,4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隨函檢附本次讀書會講義摘錄精華內容之網址

http://youtu.be/KYICry3zOl0,完整版本約百餘頁)

即針對每月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4)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0712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勞動法令修正專區

重點一「勞動事件法逐條實務解析」

民國107119立法院三讀通過「勞動事件法」

Q:人資人員面對勞動事件法施行在即,應如何正確解讀並為適當因應?

一、立法目的與適用範圍

二、訴訟障礙之降低

(一)法院管轄權方便勞工起訴

(二)裁判費用之徵收與減免

(三)法院調查與舉證責任合理調整

(四)工會職權之擴增

三、勞動調解程序之改造

四、保全程序之強化

(一)保全事件命供擔保之限制

(二)特殊類型之定暫時狀態處分

(三)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事件之保全程序

★勞動法令修正專區

重點二「就業服務法修正實務解析」

民國1071128總統府修正公布就業服務法第524404654566566676870條條文

Q:人資人員面對就業服務法已修正生效,應如何正確解讀並為適當因應?

一、經常性薪資未達四萬元之職缺,應公開揭示或告知其薪資範圍

二、新增「二種就業歧視禁止類型」

三、修訂「五款就業服務機構禁止行為類型」

四、新增「不予核發招募及聘僱許可之類型」

五、加重失蹤外勞之通報義務與相關責任

六、放寬白領勞工從業範圍

★勞動法令修正專區

重點三「勞動基準法暨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修正實務解析」

民國1071121總統府修正公布勞動基準法第545559

民國1071121總統府修正公布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6823243441

Q:法條「身體殘廢」、「遺存殘廢」變更為「身心障礙」或「遺存障害」,實質意義有何不同?

★民事訴訟判決專區

重點四

「調職處分適法性檢視解除主管職與降級減薪懲處之異同」

新聞稿『拔主任減薪未做懲處決議 醫院判賠到復職』

Q:勞工遭受違法調動處分,應如何訴追其法律權益(片面終止契約請求資遣費或單純確認調動處分無效)?在勞動事件法施行後又有何區別?

Q:醫院因接獲某藥劑科主任不當舉止之申訴函件,遂依照人評會建議解除其主管職位,按月減發薪資15,925元(主管加給6,180元、本俸3,345元、工作津貼6,400元),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調動五原則之檢驗?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五「部分工時勞工的原領工資計算」

(提供勞動部最新解釋函文參考)

Q:勞動部曾於101年教育訓練資料中,關於部分工時工原領工資計算,不論事發前一日之工時長短,均是以法定正常工時8小時為據,是否符合現行實務標準?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