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05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勞動法令專區
重點一「勞動基準法、勞工退休金條例、職業安全衛生法重要修正逐條解析」立法院108年4月26日三讀通過
(一)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6、7、8、9、10款、第9條、第22條之1
(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7條、第8條之1、第14條、第26條、第27條、第28條、第29條、第45條之1、第53條之1、第54條之1、第56條之1、第56條之2
(三)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
★宇恒承辦案件經驗分享專區
重點二「通勤職災適當時間與應經途中之判斷」
新聞標題『太早上班出車禍 判雇主免賠』
一審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三重簡易庭106年度重勞簡字第28號
二審判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7年度勞簡上字第22號(已判決確定)
Q:法院實務對於通勤職災之認定範圍,相較於主管機關勞動部,是寬鬆抑或嚴格呢?
Q:每日上班提早3小時出門,是否符合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4條的「適當時間」?若僅提早1.5小時或1小時,其結論有無不同?
Q:勞工主張因年事已高,習慣提早至公司閉目養神休息,此說法是否可以延長「適當時間」之認定?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三「企業併購衍生之預告期間與資遣通報爭議」(
獨家提供主管機關函詢解釋)
Q:若公司進行企業併購,定併購基準日為108年4月1日,新雇主於108年3月1日即以書面載明勞動條件通知商定留用之勞工。該受通知之勞工於受通知10日內便以書面通知新雇主同意留用。然而,108年3月29日,該員工又依企業併購法第17條第2項規定,告知新雇主因個人因素而改為不願留用。茲產生下列爭議:
(1)員工於108年3月29日告知不願留用時,應如何計算預告期間?舊雇主是否於此時才能開始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起算法定預告期間(例如以3月29日作為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日)?抑或是108年3月1日通知商定留用之日,即可視為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之日?
(2)員工於108年3月29日告知不願留用,則舊雇主應如何資遣通報?是否需將終止契約日延至符合資遣通報10日期限之日(例如:須改以4月8日作為契約終止日,並於3月29日進行通報)?抑或是可自員工離職之日(即併購基準日4月1日)起3日內作資遣通報即可?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四「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與勞動基準法『工會』之定義」
(獨家提供主管機關函詢解釋)
Q:工會推選之職福會委員不得少於總人數三分之二,其中「工會」是否包括關係企業工會?
Q:勞基法第30、30-1、32、49條所稱之工會,是否包括關係企業工會?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五「育嬰留職停薪考核與獎金核放爭議」
新聞標題『育嬰假員工無考績 最高罰30萬』
Q:員工申請育嬰留職停薪,公司可否執此扣減年終獎金或是不予考核?如此有無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21條第2項禁止不利處分之規定?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六「業務性質變更與適當工作安置義務之認定標準」
Q:勞基法第11條第4款「業務性質變更」之定義?企業為因應市場競爭,將經營方式採取外包,是否符合業務性質變更要件?如何證明樽節人事成本確實出於經營決策之必要?
Q:勞基法第11條第4款「無適當之工作可供安置」之定義?倘雇主已提供與其勞工能力相當之適當新職務,勞工有無拒絕接受權利?若無法轉調至勞工希望部門,是否違反安置義務?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七「輪班制更換班次之間隔休息時間彈性放寬」
勞動部108年04月10日勞動條3字第1080130349號
開放「中國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之輪班人員」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之處理期間勞雇雙方協商調整班次期間,得變更休息時間不少於連續八小時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八「公務人員加班未滿1小時或超過1小時之餘數處理方式」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8年3月26日總處培字第1080030180號
★重要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九「職場危險源監督者之法律責任」
新聞標題『台北醫院大火起訴2護理師 檢:沒排除危險有過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