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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改為線上課程)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
‧ 課程地點 台北 │ 中國文化大學建國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 開始日期 2020/4/17 ‧ 結束日期 2020/4/17
‧ 課程時間 周五13:00~16:3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800 非會員價 26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每月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當月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每月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當月份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當月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因防疫考量,四月份讀書會將改為兩場次線上課程:418日、425日以線上視訊影片授課,請依個人許可時段選擇其中一梯上課。

 

★定價:會員1,800 / 非會員2,6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4,200 / 非會員6,0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600 / 非會員9,6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即針對每月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4)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094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特殊專題專區

重點一「勞動事件法人資管理訴訟風險解析」

Q:勞動事件法自10911日施行迄今,究竟各項新制在法院實際上運行狀態如何?本次特整理10911日至109331日所有運用勞動事件法提告的民事法院判決,逐一分類解析法院認定標準為何?進一步探究企業面對異常性刷卡紀錄之法律風險與因應對策?

(一)類型一:拒絕提出工資清冊

(二)類型二:拒絕提出出勤紀錄

(三)類型三:出勤紀錄異常推定加班時數

1、當日有特殊指示(晚上值班、年度大掃除、外地開會)

2、機動彈性的中間休息時間

3、提早到場刷卡時間

4、延後離場刷卡時間

(四)類型四:薪資給付推定工資性質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二「防疫隔離假與防疫補償」

Q:雇主如何開立「防疫隔離請假及有無支領薪資證明書」?相關應注意事項為何(例如日數起迄如何認定、要否扣除例休假日等)?

Q:防疫隔離假期間,雇主可否要求勞工直接銷假居家辦公?若可,則當日出勤是否視為假日加班?公司是否可將此段防疫隔離假期間薪資給付部分,申請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百分之二百減除嗎?

Q:承前,防疫隔離假期間若只需要勞工在家辦公2小時,則公司可否只給付2小時正常工時工資即可?若是,則勞工能否再去申請當天一千元的防疫補償?

Q:部分工時工作者(時薪制),遭居家隔離14天期間,是否仍可申請防疫隔離假與防疫補償?

Q:每日一千元的防疫補償屬應稅所得或免稅所得?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三「雇主片面限制勞工私人行徑與拒絕出勤之適法性」

新聞標題『疫情期間勞工有附隨義務 勞動部:雇主可禁出國』

新聞標題『清明連假後居家辦公大增 陳時中:有症狀而隔離必須給薪』

新聞標題『連假人擠人就被強放無薪假?工會:勞動部說過應給工資』

Q:防疫期間公司可否為以下內容之公告,甚至表示違反者將依情節論處:

(一)「請假期間出國或至指揮中心公告之熱門景點,公司將不予准假」?

(二)「下班期間禁止出國或至指揮中心公告之熱門景點」

(三)「同仁應保持1.5公尺社交距離、禁止從事非必要之群聚活動或聚餐等社交方式」

Q:承前,若同仁違反上開公告,公司可否要求其申請自假或在家自主健康管理14天,此段期間有無薪資可領?是否可視為法定之居家隔離假性質?若同仁堅持上班,事後確定染疫假,致使公司無法營業之損失,相關法律責任為何?

Q:反之,若有員工以連假期間去過熱門景點為由不出勤,應請何種假別?公司可否拒絕?可以要求員工提供相關證明嗎?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四「疫情期間在家或遠距辦公措施」

Q:疫情期間企業施行分組分區辦公之實益與重要性

Q:公司施行「在家或遠距辦公措施」,因變更勞動契約中工作地點,是否需要讓員工簽署同意書?勞資會議決議通過是否足夠?相關在家辦公設備能否要求員工自行提供?

Q:勞工在家或遠距辦公之工作時間如何排定?出勤紀錄如何記載備置?可否申請加班?可否要求員工在未經報備前不得隨意外出?違反者公司得如何處理?

Q:因應部分同仁居家上班,可否蒐集主管及同仁手機號碼及Line ID,公開給各部門於跨部門緊急即時聯繫使用?有無違反個資法疑慮?

Q:居家辦公期間發生意外(例如在家跌到或被熱水燙到、外出買午餐車禍),算是職業災害嗎?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五「感染新冠肺炎之職業疾病判斷」

新聞標題『出差感染肺炎  勞部:列入職災』

新聞標題『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確診  可申請職災傷病給付』

Q:職業疾病之認定,是否係依勞保局專科醫師判斷為據呢?又認定標準除重在職務與疾病間之關聯性(職務之性質具有引發或使疾病惡化之因子)外,是否尚須兼顧該二者間是否具有相當之因果關係?

Q:若有同仁因為被確診同事傳染新冠肺炎,是否屬於職業疾病?雇主法律責任為何?員工能否求償?

Q:若同仁係在上下班途中或中午外出用餐被傳染新冠肺炎,是否可屬於職業疾病?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六「疫情期間勞基法特殊事變加班適用範圍」

(一)振興辦法所列產業為復原重建工作而有使加班必要,得符合勞基法特殊事變加班範疇

◎勞動部109320日勞動條3字第1090050303號函釋

(二)政府機關配合指揮中心進行防疫工作,得符合勞基法特殊事變加班範疇

◎勞動部1090320日勞動條3字第1090130295號函釋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七「疫情期間主管機關協助措施」

(一)針對減班休息勞工:「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就業計畫」

Q:減班休息協議一旦成立,公司可否進行勞健保與勞退金的級距調整?還是需要等待三個月後才能做?若未為投保級距調整或是減班休息通報程序,會否影響勞工申請政府補貼之權利?

(二)針對企業:「工作環境改善補助措施」、「員工工作生活平衡措施」、「勞就保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協助」、「資金紓困振興措施」

(三)針對失業勞工:「失業給付」、「增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Q:受僱於2個以上雇主,同時非自願離職,可否分別申請失業給付?

◎勞動部1090309日勞動保1字第1080140674號函釋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八「疫情期間移工來臺工作應注意事項整理」

Q:疫情期間雇主得否暫緩移工來臺?若仍引進來臺,應如何落實「移工入境辦理居家檢疫計畫書」與相關居家檢疫措施?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九「疫情期間其他重要函釋解析」

(一)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期間,不計入平均工資計算

◎勞動部109330日勞動條2字第1090130209號函釋

(二)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得調整於1091231日前舉辦

◎勞動部1090325日勞職授字第1090201153號函釋

(三)特殊健檢結果為第三級管理者之職醫科醫師服務流程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320日勞職衛3字第1090005453號函釋

(四)勞資會議召開方式

Q:面對疫情未趨緩,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僅能以集會方式召開嗎?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十「遲到扣薪舉措再度提醒」

◎勞動部109320日勞動條2字第1090130271號函釋

遲到僅得按遲到時間比例扣發當日工資,不得溢扣

 

★勞動法重要時事專區

重點十一「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者特別休假權益」

◎勞動部109326日勞動條1字第10901301011號函釋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