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一)出勤紀錄備置方式
Q:簽退簿僅有簽名,未記載確實下班時間,仍不符合出勤紀錄規範?
(二)延長工時加班認定
Q:事前加班申請制於在家工作者之適用程度?
Q:在家工作勞工可否提出夜間寄發之電子郵件與通訊軟體LINE通話紀錄,作為請求加班費之依據?
(三)職業災害認定
Q:勞工在家中撰擬報告,因感到腸枯思竭,遂起身到自家庭院走動尋找靈感而跌倒,是否屬於職業災害?
Q:勞工在家中工作,期間外出用餐途中發生車禍意外,是否屬於職業災害?
(四)從屬性低之委任契約性質
Q:單純僅在家工作撰擬報告或提出研究成果,雙方間法律關係性質為僱傭契約或委任契約?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五「疫情期間解僱權行使爭議解析」
(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Q:疫情期間若事業單位不得已選擇依照勞基法第11條第2款「虧損或業務緊縮」為由資遣員工,其虧損或業務緊縮認定區間或減損幅度應如何拿捏與判斷?又有哪些重要事項須特別注意?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六「合意終止協議例外無效類型」
(提供法院判決真實案例解析)
Q:勞資雙方雖達成合意資遣協議,何以晚近頻有法院實務否認該協議效力?進一步主張乃雇主濫用締約優勢地位簽署而違法無效?企業人資在協議階段應注意哪些事項呢?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七「疫情期間雇主行政管理與勞工自主防護事項」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09年04月20日勞職衛2字第1091021180號
修訂「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職場安全衛生防護措施指引」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八「職場性騷擾被害人申訴管道」
勞動部109年04月06日勞動條4字第1090130029號
修訂「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第2條、第15條
→事業單位應於109年11月1日前完成修訂「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九「性平法托兒措施之類型擴大」
勞動部109年04月23日勞動福1字第1090135371號
修訂「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設置標準及經費補助辦法」第2條、第4條、第6條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十「就服法旅費及收容期間必要費用之解釋」
勞動部109年04月28日勞動發管字第109050486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