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6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特殊勞動專題專區
重點一「疫情期間衍生進階實務爭議」
延續著110年5月疫情專班「新冠疫情升溫下—企業因應相關重點對策」,本次針對專班後新增疫情勞資爭議與主管機關函釋,分門別類提供實務解析:
一、企業受疫情影響暫停營業之薪資給付爭議
勞動部110年5月28日勞動條2字第1100130411號
Q:事業單位遭政府機關強制停業期間,例假、休息日、國定假日薪資應否照付?此時雇主短付薪資有無最低基本工資限制?短少薪資的勞工能否申請「安心就業計畫」等補貼?
二、疫情期間企業各項因應措施
(一)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在職員工健康檢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勞動部110年5月13日勞職授字第1100202636號
勞動部110年6月11日勞職授字第1100203139號
Q:針對有完成時效性之在職員工健康檢查、新進員工體格檢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疫情期間有無彈性便宜措施?
(二)企業居家辦公政策
Q:面對居家辦公的勞工,雇主要如何善盡職業安全衛生法第5條第1項法定義務(即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Q:居家辦公的勞工,若不實填寫上、下班時間,相關民刑事法律責任為何?雇主執此逕行終止契約,有無法律風險?
(三)企業內部快篩政策
衛福部110年6月6日訂定「企業使用SARS-CoV-2快速抗原檢驗測試注意事項」
Q:雇主可否強制要求全體員工均須接受快篩採檢?若有員工堅持拒絕,應如何處理?
Q:員工因接受雇主快篩而檢驗出陽性,無法出勤期間依法有無薪資可領?
(四)減班休息(無薪假)措施
Q: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施行期間延長到何時?最高可補助幾個月?
Q:勞資雙方得否約定減班休息措施適用日期回溯至月初或前一個月?
Q:勞動條件變更,可否透過如視訊會議等非實體方式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五)經濟部營運衝擊補貼
Q:事業單位如有申請勞動部充電再出發或安心就業等計畫,能否再申請經濟部營運衝擊補貼?
Q:勞資雙方若有協議減班休息或是員工自請離職,會否會影響雇主申請營運衝擊補貼的資格?商業服務業或製造業有無不同規範?
Q:商業服務業申請營運衝擊補貼資格,限制離職員工人數不得逾主管機關公告一定比例,所謂「離職員工人數」如何認定?有無包括屆期終止之建教生?
三、疫情期間請假權利
(一)雇主自創其他無薪或有薪假別
Q:雇主能否創設法無明文之無薪假別,供員工自主決定申請?
Q:勞資雙方協議勞工得先行預借有薪假,待未來有特休或加班補休時數時,勞工再自行決定是否用以扣抵,此約定是否有效?
(二)防疫照顧假
Q:勞工被迫請名實不符的「防疫照顧假」,無法獲得減班休息的就業補助,如何處理?
Q:月薪制勞工自110年5月17日起連續請防疫照顧假至6月28日,期間例假、休息日與國定假日是否均須照付薪資?勞保投保薪資與勞退提繳工資會否受到影響?
(三)疫苗接種假
Q:疫苗接種假可否事先預排申請?縱使接種疫苗後未有不良反應者,能否申請疫苗接種假?
(四)婚假
勞動部110年2月2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0044號
Q:勞工婚假權利得否片面主張得延後至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
(五)陪產假、喪假
勞動部110年4月13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0213號
Q:勞工配偶於海外生產,或親屬於海外喪亡,若勞工未離境,是否仍可請陪產假或喪假?
(六)工作場所退避權
Q:員工可否以工作場所為疫情熱區或有同事確診為由,主張職業安全衛生法之「退避權」拒絕出勤?
四、企業以疫情為由解僱員工爭議
Q:事業單位能否主張因遭政府機關強制停業一個月以上為由,即得片面資遣員工?
★特殊勞動專題專區
重點二「勞動事件法第38條工時推定之實務判決整理」
延續著109年9月讀書會的專題,本次特更新整理109年9月至110年5月民事法院判決,觀察各式工作者利用勞動事件法第38條規定,持出勤紀錄時間用以提告下列八種類型之的加班費,究竟法院實務最後如何判決與採取何種認定標準?再歸納探究企業應採行之因應對策:
(一)畸零分鐘數延長工時
(二)上班提前刷卡之延長工時
(三)下班延後刷卡之延長工時
(四)中午用餐休息時間認定
(五)加班前用餐休息時間認定
(六)勞工自行漏列出勤時間或雇主未置備出勤記錄
(七)填寫工時表替代刷卡紀錄
(八)通訊軟體處理公務紀錄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三「重點育嬰留職停薪預告期與薪資補助」
勞動部110年6月4日訂定「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勞動部110年6月4日訂定「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要點」,自110年7月1日生效
Q:若公司過往明定「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之同仁,請一律於三十日前預告,以利職務代理之招募安排」,是否屬違法無效?
Q:勞工育嬰留停津貼請領期間為110年6月15日開始為期半年,請問110年6月15日到7月14日可請領之育嬰留職停薪補助金額為多少?
Q:勞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只領到110年6月19日止,請問是否可將已領到的津貼退還,改從110年7月20日開始連同補助請領連續6個月?
Q:符合資格的人需要向勞保局提出申請才有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嗎?
Q:符合資格的人可以領多久的育嬰留職停薪薪資補助?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四「優於法令產檢假之薪資補助」
勞動部110年6月4日訂定「產檢假薪資補助要點」,自110年7月1日生效
Q:在性別工作平等法還沒將產檢假日數修正為7日之前,如果雇主不願意給受僱者第6日、第7日產檢假該怎麼辦?
Q:在性別工作平等法還沒將產檢假日數修正改為7日之前,如果雇主不願意讓受僱者請優於法令之第6日、第7日有薪產檢假,受僱者因而請病假或特別休假去產檢,請問雇主還可以向政府申請補助嗎?
Q:雇主何時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產檢假薪資補助?
Q:懷孕受僱者如果請完第6日產檢假就分娩或是離職,請問雇主可以申請產檢假薪資補助嗎?
Q:部分工時受僱者之第6日、第7日產檢假薪資及給假時數如何計算?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五「連續工作與輪班制更換班次休息時間限制彈性放寬」
勞動部110年5月20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0339號
勞動部110年5月20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0346號
勞動部110年6月4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0446號
勞動部110年6月1日勞動條3字第1100062877號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六「擴大勞資爭議調解程序律師費法律扶助之適用範圍」
勞動部110年6月3日勞動關3字第1100126415A號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七「擴大職工福利委員會辦理業務範圍」
勞動部110年5月14日勞動福1字第1100135341B號修正「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十三條之一
★新修勞動法令專區
重點八「工會候補理事與候補監事之名額鬆綁」
110年4月28日修正公布之「工會法」第17條條文,自110年7月1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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