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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準時開課,即將額滿!
‧ 課程地點 台北 │ 中國文化大學建國分部(台北市大安區建國南路二段231號) │ 教室:B1國際會議廳
‧ 開始日期 2022/3/12 ‧ 結束日期 2022/3/12
‧ 課程時間 周六08:30~12:00 ‧ 上課時數 3.5小時
‧ 費 用
會員價 1800 非會員價 26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身為企業人資工作者,您因業務繁忙而無法立即了解近期發生的勞動法令時事資訊嗎?對於近期發生的勞資新聞事件、最新勞動法令異動修正、近期勞動部函令解釋以及重要法院判決內容,您知道如何因應嗎?看到媒體報導時,您能正確解讀並依據法令正確處理嗎?

為協助您立即掌握最新勞動法令異動資訊及近期相關新聞事件依法正確處理,特別邀請沈以軒律師定期固定開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將精選分析近期最新勞動法修正條文、主管機關函釋、法院判決與重大勞資新聞,同時獨家分享律師團隊親辦之勞資爭議案件資料(包括法院訴訟程序、勞工局調解程序、勞工局仲裁程序與勞動部裁決程序),以豐富實務經驗解析勞資爭議因應之道,並為企業SOP流程找出改進之道!

讀書會的過程裡,沈以軒律師將從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實務上如何應用,來解析近期最新的勞動法令相關發展。同時為了讓同學更整體瞭解勞動法令,以及讓初學的同學更能掌握讀書會內容,說明時均會指出相關的法令條文深入解釋。
‧ 課程大綱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800 / 非會員2,6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4,200 / 非會員6,0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600 / 非會員9,6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即針對近期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

(4)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課程大綱

111年3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重要勞動議題專區

重點一「勞動契約重要條款撰擬教學」

勞動部1110225日修訂「部分時間工作勞工勞動契約參考範本」

本次專題針對勞動契約最重要的爭議條款,逐一解析簽署與否的實益,並提供具體的建議內容:

(一)定期與試用期

(二)工作地點與調動配合(含關係企業間)

(三)薪資結構計算式

(四)薪資給付方式(含離職最末月)

(五)工時排班配合義務(含天然災害出勤)

(六)職災認定與復工評估流程

(七)任職期間及離職後之忠誠義務

(八)賠償扣款與違約金

(九)送達地址約定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二「黑函辱罵達違規情節重大開除之探討」(提供民事法院判決解析)

新聞稿『寄黑函辱主管、同事 法官︰解僱有理』

本次專題蒐集近年來法院實務判決針對職場中黑函辱罵,究竟內容為何得以該當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4款違規情節重大的程度,進行整理分析。

 

★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三「無預警停電與企業經營風險之關連性」

新聞稿『要勞工留現場等復電不給薪? 勞動部這樣說』

Q303全台大停電,雇主在停電時段要求勞工返家休息,是否應照付薪資?此種情形是否構成「企業經營所本應承受之風險」?

 

★新修法令暨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四「陪產檢及陪產假之行使區間、請假單位」

勞動部1110118日修正公布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

勞動部1110118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08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五「變性者之生理假權利爭議」

勞動部1110105日勞動條4字第1100131646

 

★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六「年齡歧視違規類型」(提供勞動部訴願決定書解析)

新聞稿『號召熱血「青年軍」加入 徵才廣告這樣寫業者挨罰30萬元』

Q:徵才廣告中提及「號召熱血青年」、「歡迎二度就業婦女或中高齡人士」,是否即該當就業歧視?

 

★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七「職場群聚染疫之職災認定」

新聞稿『嘉縣工廠群聚染疫勞工申請職災給付 勞保局判定不構成』

Q:職場群聚中感染新冠肺炎,是否該當職業災害?其中職業災害要件「業務遂行性」與「業務起因性」應如何判斷?

 

★勞資新聞專區

重點八「特休排定權之工會行使權限」

新聞稿『台灣松下及工會續簽團體協約 增訂特休獎勵假』

Q:勞資雙方協商特休排定權由工會代個別會員行使,效力為何?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九「失業給付申辦資格」

勞動部1110118日勞動關3字第1110135139

Q:勞資雙方縱使調解成立,惟調解成立內容中「合意終止契約時間」與「離職事由」等記載,對於勞工未來申請失業給付之資格有何影響?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十「勞資調解成立與行政檢舉之關連性」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111127日勞職綜3字第1111005637

Q:勞資爭議若經調解成立,主管機關是否即得將勞工先前陳情案件辦結?若勞資爭議調解成立內容中要求勞工放棄申訴或檢舉權利,效力為何?

 

★勞動部函釋專區

重點十一「營造業行業別適用範圍」

勞動部1110223日勞動條3字第1110140140

Q: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營造業工地監造人員」範疇為何?所謂「冷凍空調業之工地監造人員」是否包含在內?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程現場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