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

LINE線上客服
訂閱電子報
Email

進修課程-專業認證班系列課程

10人以上歡迎包班內訓
‧ 課程名稱
●★【線上 online】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 課程地點 線上 │ 線上課程
‧ 開始日期 2022/1/29 ‧ 結束日期 2022/2/28
‧ 觀看時間 共可觀看1個月(此期間內不限次數觀看)
‧ 費 用
會員價 1800 非會員價 2600
‧報名優惠


‧ 課程介紹 ★號外~沈律師人資讀書會首次開放線上學習方式,讓您在家也能輕鬆研習最新勞資議題!

★-- 每場次課程僅限定期之特定時段播放,要搶要快喔~

新冠肺炎疫情延燒不息,職場因應問題層出不窮,企業雇主、人資應接不暇。

您是否覺得各方訊息報導繁雜,感到無所適從?想超前佈署因應管理措施,卻擔心資訊解讀有誤、不慎觸法?想上課了解,擔心群聚感染、又擔心時間不能配合?

好消息!在家防疫的福利來了!

由沈以軒律師主講,從近期重大勞資新聞事件出發,整理分析最新法令/函釋/判決的「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因應眾多受疫情影響的夥伴們要求,特別於疫情期間開放線上學習課程,讓企業雇主、人資夥伴們在家裡就能共同研習最新的勞資議題,透過系統性&案例性了解勞資雙方權利義務,並超前佈署企業因應措施。

線上課程不分地區,2022年1月起每場次提供16天觀看時數,供夥伴們選擇;16天內享有無限次數重複觀看的權利,讓您更彈性且更多時間重複觀看,歡迎舊雨新知把握機會,千萬不能錯過!
‧ 課程大綱

★課程總時數3.5小時,參與本課程的學員可登錄“中小企業終身學習護照時數”及“台北市立圖書館終身學習護照”及“行政院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 

 

★定價:會員1,800 / 非會員2,600

同時報名繳費三堂:會員4,200 / 非會員6,000

期間得請假一次,上課權益遞延一次

同時報名繳費六堂:會員6,600 / 非會員9,600

期間得請假二次,上課權益遞延二次

 (參加多堂課程,請報名時“備註欄”加註,將有專人服務) 

 

★特別加碼提供:

(1)全程均由沈以軒律師親自帶領與內容撰擬

即針對近期新修法令、函釋與判決逐一整理並提供案例解析

(2)課後讀書會問題疑義一對一解答

(3)凡首次報名6堂讀書會,另贈送「勞工人資法典」1本,

或 購買12堂讀書會送「免費續會」

(4)凡一次報名六堂讀書會者,

可獨家加入沈以軒律師帶領的「勞動法人資LINE群組」 

 

★此課程不與其他優惠併用


 ★111年1月場次:觀看時間為期1個月(1/29~2/28)

 

 

 

課程大綱

111年1月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大綱

★新修法令專區

重點一「性平法與就保法之重要修正」

立法院1101214日三讀通過修訂就業保險法第19-1條第2

立法院1101224日三讀通過修訂就業保險法第19-2條第3

立法院1101228日三讀通過修訂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5條、第19條、第22

Q:未來「陪產假五日」變更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七日」,其中陪產假是否仍限定在五日?陪產檢假之證明文件為何?是否非以實際在旁陪伴產檢為限?請假單位是否仍向過往針對分娩事實以「一曆日」為限?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二「剩餘期間不足六個月之育嬰留停申請權利」

(提供獨家函詢解釋分析)

Q:倘勞工陸續因「少於六個月」之育嬰職停薪需求,已將二次「少於六個月、不低於三十日」之育嬰留職停薪額度用罄者,遇剩餘所得請求之期間不足六個月,雇主是否仍不得拒絕勞工申請剩餘期間不足六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抑或基於上開函釋已停止適用、兼「少於六個月之需求」以二次為限,故雇主得拒絕勞工剩餘期間不足六個月之育嬰留職停薪申請?

 

★主管機關訴願決定專區

重點三「曠職後方提出特休或留職停薪申請之處理方式」

(提供台北市政府訴願決定書解析)

Q:勞工未依規定事先申請特休或留職停薪,能否事後補行提出?雇主可否認定因程序未備而繼續維持曠職扣薪之處理方式?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四「合意終止契約之例外無效類型」

(提供二則最高法院判決解析)

Q:雇主行使資遣處分後經勞工同意達合意終止效力,雇主是否仍須證明法定終止事由存在?

Q:縱使雙方簽署下列協議:「雙方同意合意終止勞動契約,終止的理由是公司同意員工自願請辭」,雇主並願意支付資遣費、預告工資、失業給付補償等項目,何以最後仍被認定無效?

 

★主管機關函釋專區

重點五「加強自主健康管理之工作權限制」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101217日肺中指字第1103800655

Q:春節入境檢疫7+7方案上路,返家在家檢疫7天期間,同住家人須進行加強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可否外出工作?

 

★行政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六「團體保險抵充雇主責任之侷限性」

(提供行政法院判決解析)

Q:雇主為其員工投保並支付保費之團體保險,能否作為勞基法第59條補償責任或民法損害賠償責任之抵充?

 

★熱門時事專區  ★民事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七「病假過多與不能勝任工作之關連性」

新聞稿『勞工請傷病假卻被資遣 勞動部:病假1年上限30日』

Q:勞工請病假超過法定日數上限,雇主可否執此為資遣處分?反之,若勞工尚在法定病假日數額度內,雇主可否以其「客觀上身心狀況不能勝任工作」、「濫用病假」為由為資遣?

 

★行政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八「遲未配合法令修正工作規則之法律風險」

(提供行政法院判決解析)

Q:事業單位未配合法令修正將工作規則七天國定假日(12日、329日、928日、1025日、1031日、1112日、1225日)刪除,逕自對內取消或變更為彈性假,是否違反法令?

 

★行政法院判決專區

重點九「下班後用通訊軟體交辦事務與加班事實認定之關連性」

(提供行政法院判決解析)

Q:以下情形雇主依法應否給付休息日加班費:

(1)因勞工個人之工作效率不佳、時間安排欠妥等因素,須自行於休息日加班完成

(2)主管於休息日用LINE通訊軟體要求傳送檔案,勞工並於當天提供

(3)主管於休息日用LINE通訊軟體要求週一上班日繳交報告

■ 講師:沈以軒 律師(現任:宇恒法律事務所 所長)

■ 經歷:

1103年度第一屆勞工訴訟專案優良扶助律師

2、行政院勞動部勞資爭議調解人認證講座與筆試口試委員

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法律諮詢律師

4、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勞資爭議仲裁委員、調解委員

5、臺北市政府勞動局、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補助中介團體勞資爭議案件審查委員

6、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勞工訴訟專案審查委員

‧ 連絡電話 台北(02)2748-5188台中(04)3506-0841
‧ 注意事項 ◎不可與其他優惠併用(含黃金存摺)!
◎不可使用現金券!
◎課程費用含精美教材…等
◎課程發票皆於課前郵寄交予學員!
◎課程內容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協會保有調整每場次線上課程播放時段的權利!
◎購買線上課程,自帳號開通當日起即可開始觀看,線上課程經購買授予使用權即不再受理退費,請留意個人觀看日期權限。
◎為維護講師智慧財產權,線上課程不提供電子檔講義,《課程講義將郵寄至您登記的收件地址》,請務必確認是否收到。
◎如學員人在國外,講義必須寄至台灣以外的國家或地區,須由學員自付講義郵寄費。
◎為維護學員權益,線上課程影音網址限本人使用,禁止分享與外流,若有侵權疑慮,須自負法律責任,並不得再參與本協會課程。
‧ 報名須知 ‧課程內容及開課時間協會保留更動之權利!
‧退費相關辦法
‧凡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本會無提供講義,如有講義需求可向客服另購買講義。
講義費用統一標準如下:
 單天課程:$2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300 元。
 認證全程:$550 元,另需支付$50 郵資,總計為$600 元。
 就服講義整套: $1,500,另需支付$100 郵資,總計為$1,600 元。(內含5本課程講義+1本新增題庫術科+學術科模擬試題題目+解答)

‧黃金存摺免費加值贈送之課程金額以及各優惠方案免費贈送之課程金額,均不得兌換現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