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食外送員三天二死,勞動部定調勞資雙方具「僱傭關係」,且職安署將於二周內針對國內11家外送平台進行全面性勞檢,且依法將採不公開的突襲方式。而關於foodpanda及Uber Eats的違法事項則已移交給所屬縣市政府,後續也會讓業者陳述意見,最後裁罰金額將由地方縣市政府裁定。
勞動部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表示,二周內將針對國內所有食物外送平台業者實施專案勞檢,並對外說明專案檢查結果。同時,職安署下一階段也將針對「新經濟平台」工作者的職安進行勞檢,並依風險分級角度,分階段進行宣導、輔導,以及實施勞檢。
鄒子廉指出,職安署14日已會同桃園市勞檢處及台北市勞檢處,前往foodpanda及Uber Eats總公司實施檢查,發現2家業者與罹災者所訂合約內容,包括:指定工作時段、如無法於選擇時段提供服務須於24小時內回報公司、服務期間需穿著制服、使用制式品牌圖樣保溫箱、黏貼機車車身品牌圖樣貼紙等規定,研判該業者對於罹災者具有一定程度的指揮監督,兩者間亦存有組織從屬性,據此認定雙方應具「僱傭關係」。
此外,職安署初步檢查也發現,foodpanda及Uber Eats二家業者均遲未提供勞工名卡、工資清冊及出勤記錄,如確不提供,屬情節重大,會依勞基法第7條、23條第2項及30條第5項,分別給予最高罰30萬、100萬及45萬,合計175萬。另2位罹災者均沒有給予勞工保險,將依據勞工保險條例予以裁罰。至於2位勞工因工作死亡,雇主亦須於期限內給予勞基法第59條規定的職災補償。
至於是否將向foodpanda及Uber Eats追討勞健保費、就保費、勞退新制提撥?鄒子廉,之前雙方勞僱關係不明確,確實有模糊地帶,若一旦確立了雙方的「僱傭關係」,就應立即加保。
職安署強調,自即日起二周內,將針對國內所有食物外送平台業者實施專案勞檢,並對外說明專案檢查結果,預計勞檢的食物外送平台業者包括:foodomo、foodpanda、UberEATS、Deliveroo(戶戶送)、有無快送(yo-woo)、Lalamove啦啦快送、台灣麥當勞、必勝客Pizza Hut、肯德基KFC、拿坡里披薩炸雞、達美樂披薩。
出處:聯合新聞網 經濟日報 記者葉卉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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