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節前後,正是機關(構)舉辦尾牙及春酒的旺季,北市政府勞動局特別提醒事前加強宣導以防範性騷擾事件發生。
依勞動部函釋尾牙聚餐,如為雇主舉辦之活動,於該場合發生員工遭受性騷擾事件時,雇主仍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善盡性騷擾防治責任;員工則可依內部申訴管道向雇主申訴遭受性騷擾,若認為雇主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妥善處理,事業單位勞工可再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進行申訴。
北市勞動局表示,公司在慰勞員工的辛勞而舉辦尾牙或春酒時,應事先提醒防範,無論是主管的公開慰問勉勵、表演節目、或主管與下屬間、同事與同事間的互動,都應注意分際,切勿因一時歡樂而做出不適當的行為,讓慰勞美意變調。若發生性騷擾事件,也不應掩飾逃避,而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事業單位訂定之職場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加強教育訓練,避免再次發生。勞動局提醒事業單位,如未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2項規定妥處,是會被裁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喔!
出處:北市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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