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持續升高,日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發布一名在醫院工作的外籍看護工確診的消息,有鑒於此,本局呼籲如就醫期間有照顧人力需求時,務必聘用合法的照顧人員,切勿聘僱來路不明的外籍人士,以免違法及造成防疫破口的風險。
根據現行就業服務法的規定,如聘僱外國人,多須向勞動部申請聘僱許可,而目前雇主因聘僱「工作許可失效」或「未經許可」之外國人而違反該法規定,常見的違法態樣包括:外國人持偽造外配或外籍學生居留證、持他人或已失效的居留證應徵面試,另也有許多誤用非法外國人作為臨時看護的雇主表示,都是透過放置在醫院櫃檯或他人在醫院發放,寫有「政府立案」及聲稱「一通電話,馬上上工」的看護中心名片而聘用的外籍移工。雇主如未經查證就誤信僱用,將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恐處15萬元至75萬元之罰鍰,而且一旦造成防疫缺口,不僅提高自己及家人感染肺炎的風險,亦會遭處高額罰鍰,得不償失。
本局官方網站已設置「居留證查詢專區」(https://bit.ly/2TjFKfM),提供聘僱外國人須知資訊、如何查驗外國人證件及常見誤用逃逸外籍移工狀況等資訊。此外,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及就業服務處官方網站亦增設網站連結至查詢專區,便利民眾可從不同網站入口,獲取聘僱外國人相關資訊。
再次提醒有照顧需求的雇主,可先洽詢各醫院的護理站,如要聘僱外籍照顧人員,請遵循「三不、三要、三查證」步驟,以確保僱用合法外國人,如是國外留學生要打工,也要申請工作許可,雇主要查驗其工作許可證、居留證及學生證;如果聘僱的是新住民,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仍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非法外籍移工。
若仍對如何查驗外國人身分有疑義,可電詢本局(02-27208889轉7022、7506、7507)及本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02-23381600),也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網站( http://www.wda.gov.tw/)了解聘僱外國人工作相關注意事項。
出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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