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星聚點發生資遣費給付爭議,勞動局陳信瑜局長說明:星聚點有2家登記公司,名稱各為星聚點文創公司與星聚點壹號文創公司,員工勞保投保人數分別為621人與85人。3月至4月有陸續資遣93人與14人,尚無違反就業服務法資遣通報與大量解僱保護法規定。
陳信瑜局長表示,該2家公司有向勞動局申請減班休息,自2月4日至5月3日為期3個月,實施人數文創公司411人、壹號公司77人,勞動局在4月8日已經核准備查。
至於發生資遣費無法給付,依勞基法第17條及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規定,資遣費應於契約終止後30日內給付。本局自109年2月17日起已受理49名勞工、共計18件之勞資爭議調解申請,其中6件調解成立、7件不成立、1件部分成立,4件進行中。若因疫情影響資金籌措,無法一次付清或如期結清,而勞工也無法接受分期,資方仍違反勞基法或是勞工退休金條例。本局已於109年4月21日啟動星聚點文創股份有限公司勞動檢查,因尚有部分問題待釐清(部分勞工分期給付工資、資遣費疑義),要求公司於5月4日攜帶相關文件接受檢查。5月6日(今日)持續釐清問題勞動檢查進行中。
陳局長呼籲,勞動局關切員工生計,目前第1次減班休息已經到期,公司應盡速恢復勞工原有勞動權益,如確實營運有受景氣與疫情影響,也應與勞方協商後續保障事宜,或者再提出減班休息申請。勞動局立場是維護勞工權益優先,資方要能與勞方協商,取得給付期限共識。對員工被資遣後的保障,可向本市就服處提出失業給付申請或是參加市府千人防疫就業計畫、安心立即上工計畫。
出處: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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