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勞動局籲雇主確實辦理職安訓練 若偽造證明文件應負刑責
北市勞動局日前接獲民眾詢問,「中華勞動安全衛生協會」所提供的職安訓練是否符合規定,經查該協會並非合格辦理職安教育訓練之單位,故該協會所開立之訓練證明無效。勞動局局長陳信瑜表示,為避免遇到不合規定之訓練機構,企業應選擇合格的訓練單位,以保障勞工安全及企業權益。
為降低職業災害,勞動局於105年2月起推動「臺北職安卡」,與工地共同辦理或與訓練單位合作辦理勞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合格勞工將獲臺北職安悠遊卡並將資料登錄於勞動局勞動即時通之職安聯繫網中,供勞工及雇主查詢受訓合格資料。 若雇主欲委外辦理勞工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可至「勞動即時通之職安聯繫網」或「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查詢合格的教育訓練單位。
此外,勞動局於106年1月實施勞動檢查時曾發現工地負責人提供偽變造之臺北職安卡受檢,該工地除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第1項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第1項規定外,亦涉嫌違反刑法第211、216條規定業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全案於106年8月初經判決處有期徒刑1年4月,緩刑3年,針對臺北地方法院判刑確定個案,是對業者的警示,切勿知法犯法。
局長陳信瑜最後呼籲,雇主應確實使勞工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勞動局已將勞工的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列為重點檢查項目,如發現雇主未確實實施,經通知改善仍未改善,即依法處以罰鍰,原事業單位亦有指揮監督管理責任,如發現有變造或偽造教育訓練證明者,將依法移送偵辦,決不寬貸。
文/臺北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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