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高爾夫球場勞資糾紛 法院判給付桿弟42人2933萬
新北市淡水區的新淡水高爾夫球場,遭42名桿弟員工指控,2018年間逼員工簽署承包契約遭去,不讓排班揹球,員工提告求償退休金、資遣費等,資方則辯稱,公司與桿弟非僱傭關係,士林地院認定,確為僱傭關係,資方得給付42人資遣費、退休金,共計2933萬餘元。可上訴。
新淡水高爾夫球場是最靠近台北市的球場,曾舉辦多次國際性大型賽事著名,如經已更名經營。法院判決指出,新淡水在2018年爆發勞資糾紛,42名員工桿弟提告請求積欠工資、積欠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其中更有到職超過30年的老員工,請求給付金額共計高達1億3百多萬元。
員工主張,桿弟服務顧客揹球袋、球桿、代駕高爾夫去車,還需要在球場營業前後,從事拔掃、補沙、澆水、洗車等工作,公司向顧客收取750元桿弟費,但卻苛扣其中200元,也未付每日在球場加班費,且2018年逼迫員工簽署承包契約遭拒後,同年9月終止勞動契約,請求給付積欠的工資、資遣費和退休金。
資方則主張,桿弟自行管理、推選總班長決定工作事務,資方無面試、扣薪、調職、林職等任用及指揮,雙方非僱傭關係,僅是承攬與委任的混合契約,200元非桿弟報酬,而是車輛使用費用。
法院依照員工證詞、資方公告等證據認為,資方以文書、內部職員通知,要求員工妥善整理球場果嶺、取消原本揹袋規定或禁止讓顧客駕車,不遵守就處罰,認定資方就企業組織相關事務,對42名員工單方權威性指示、制裁,確實是勞工與雇主關係。
球場員工最資深有有60多歲員工已到職30年,勞基法年資已達19年;最年輕的則工作3年多,員工平均工資3萬7千至5萬3千元不等。法院認為,員工長期對550元桿弟費未曾異議,不採信積欠200元工資和加班費,但認為資方得支付23名員工的資遣費,以及19名員工的退休金,經計算後,資方得給付2933萬餘元。可上訴。
文/聯合報 / 記者蕭雅娟/台北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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