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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影響出勤 請假、給薪四大情境一次看懂

疫情影響出勤 請假、給薪四大情境一次看懂

近期全台確診人數仍不斷增加,尤以雙北市確診者為眾,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今(2)日彙整發布疫情相關的請假規定,包括員工染疫、接受採檢或隔離、接種疫苗及企業停業等四種情境,適用的請假、給薪規定都大不相同。

首先是針對染疫的情形,普華商務法律事務所合夥律師魏妁瑩表示,如果員工是因為職業上的原因染疫,可請公傷病假,雇主應依《勞基法》第59條規定,給予職災補償,並發給原領工資。

不過若員工染疫並非職業上的原因,魏妁瑩指出,這種情形則可以請普通傷病假,領取薪資為前30日半薪;假設雇主和勞工協商使用特休或事假,則特休假發給全薪、事假不給薪。

第二種情境,則是員工本身未確診,但接受採檢或隔離的情形,魏妁瑩表示,這類樣態很多元,包括被衛生主管機關認定應集中隔離或檢疫,或是因為家人受隔離檢疫,以及家中有學齡兒童、長照需求長輩,而必須在家照顧的樣態,這幾種規定類似,員工可請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

魏妁瑩指出,針對防疫隔離假或防疫照顧假,政府未強制企業給薪,不過若雇主有給薪,可自申報當年度所得額,加倍減除薪資費用。

不過涉及隔離、檢疫,有幾類例外樣態,魏妁瑩表示,員工如果是配合雇主,因職務需求出差後,依規定受隔離、檢疫,或因執行職務(例如醫護人員)而受隔離、檢疫,則於員工隔離、檢疫期間,企業仍應照給工資。

而當員工與確診者足跡重疊,主動至快篩站採檢時,魏妁瑩表示,這種情形雖以防疫隔離註記,不過未強制雇主應在員工採檢請假期間給薪。

第三種情境,是最新才新增的「疫苗接種假」,魏妁瑩指出,從今年5月5日開始,員工為了接種疫苗而請假,可請假的期間為接種日起至接種隔日24時止,企業得不給薪,但應予准假;但若是企業要求勞工接種疫苗,則應給予公假,工資照給。

第四種情境,則是員工因企業停業無法提供勞務,魏妁瑩表示,這可以大致分為二類樣態,包括自行停業、政府通知強制停業、企業因未落實防疫措施被政府勒令停業等。

魏妁瑩指出,不論是自行停業或內部消毒,使員工無法出勤,原則上企業需照給員工薪資,即便徵得勞工同意減班休息,也應注意基本工資的規定;一般被強制停業的情形,員工在停業期間無須請假,雇主也得不給薪;但因違規而被勤令停業的話,屬可歸責雇主之事由,工資應由雇主照給。

最後,魏妁瑩也提醒,不論是防疫隔離假、防疫照顧假、疫苗接種假,還有企業被政府通知停業而不能出勤,上述情形全都不得視為曠職、雇主也不能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扣發全勤奬金、解僱或予不利處分。

文/經濟日報 / 記者程士華/即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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