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例一休| 1例1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人資證照/企業內訓/主管培訓/一例一休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公告事項 企業內訓課程 公開進修課程 1111人力銀行_求職找工作的求職網
《「性工法」與「性騷法」正式上路!》哪些內容更適合行使管理權的主管知悉?【『企業內部』主管專用訓練版】
LINE線上客服
最新消息

最新消息

人資訊息
人資勞動法訊息
本協會新聞
人資熱門話題
本協會公告
線上進修課程

線上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實體進修課程

企業內訓

企業內訓

企業輔導

企業輔導

HR知識中心

HR知識中心

LINE@線上客服

法令專區

會員專區

會員專區

勞資Q&A

勞資Q&A

訂閱電子報
 
Email
二個例假應間隔幾日? 連續工作到第六天就是休息日加班嗎?

[學員提問]

 

我司未採用變形工時,勞資約定以「週日到週六」為每7日之週期起迄,則每7日的例假及休息日應如何排定?第一個週期與第二個週期的例假最多可以間隔幾天?連續工作到第六天就一定算是休息日加班嗎?

 

 

 

 

[沈律師回覆]

 

一、每七日例假與休息日排定方式

 

(一)按勞基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息日。」以及同法施行細則第22-3條規定:「本法第36條第1項、第2項第1款及第2款所定之例假,以每7日為一週期,依曆計算。雇主除依同條第四項及第五項規定調整者外,不得使勞工連續工作逾六日。」,是以,每7日之週期起迄由「勞雇雙方議定」,一旦約定後,即連續不間斷,週而復始循環之。

 

(二)以本案為例,週期「固定」為每週日至每週六,任何人(包括勞工、雇主或行政機關)不得再任意變更週期起迄時點(例如改成每週一至每週日或其他排列組合)。又週期既已約定在前,於該週期內(即每週日至每週六)至少安排一天例假以及一天休息日,只要不使勞工連續工作逾六日之前提下,即屬適法(可參圖一)。

 



 

 

 

 

二、例假挪移與二例假間隔日數

(一)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略以:「勞動契約應依本法有關規定約定下列事項:…二、工作開始與終止之時間、休息時間、休假、例假、休息日、請假及輪班制之換班。」、勞委會781226日臺(78)勞動二字第31042號函釋:「事業單位勞資雙方同意調整例假日並無不可,但不得違反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是以,例假由勞雇雙方議定,惟如例假已約定為星期日,但因業務需要必須使勞工於當日出勤,可另與勞工協商將例假移至他日。若因此導致前後二例假間隔日數超過6日,只須中間插入不得出勤之休息日,使勞工未連續工作逾6日者,自屬合法,此觀勞動部1051228日勞動條2字第1050095121號函釋:「所稱『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係指勞工之約定工作日不得連續逾6日,事業單位於各週期內安排休息日且確未使勞工出勤,因而未有使勞工連續工作逾6日者,尚屬可行。」即明。

 

(二)以本案為例,如週期一的例假排定在星期日,而週期二原定的例假(星期日)需要出勤盤點,得經勞工同意挪移至週期二的星期六,則前後兩個週期的例假最多即可間隔12天,且因週期一及週期二仍然分別各有一天例假,又中間插有二個未出勤之休息日,最多連續工作日數不會超過6天,於法並無不合(可參圖二)。

 

 

 

 

 

三、連續工作六日與休息日加班的區別

至於論者有謂:「從週期一的週六開始算到週期二的週四,跨週連續工作第六天,所以週期二的週四,也要給休息日加班費」云云,誠屬無稽,蓋週期一與週期二的休息日,始終都為星期五,豈有因為週期二的例假從星期日調移至星期六,就因此認定週期二的星期四成為休息日,然後依照原訂班表星期四出勤,尚須額外給付休息日加班費。畢竟「每七日」定義,縱使迄今已被解釋為「勞工不得連續工作逾六日」,但也不會因此變成「任七天」概念!蓋若得任選週期起迄進而認定一例一休天數,上開勞動部函釋就不會同意兩個例假間隔日數可以超過6天(當然中間有休息日阻斷連續工作)。準此,依法不應得出「任」選七日起迄週期須有一例一休,抑或是凡連續工作到第六天就代表是休息日加班的結論。

 

 

四、小結

人資夥伴務必先行確認貴司每7日的週期起迄為何?如此方能排定例假及休息日。採用2週、8週或4週變形彈性工時者,亦同。不論是固定班別或輪班制者,例假或休息日之期日一經約定,如事後有變更需要,即應取得他方同意。惟應留意例假、休息日及工作日之相互挪移仍限於每7日、每2週、每8週及每4週之週期內(當然還有原則上不得連續工作逾6日限制),切莫跨週期為之哦。至為關鍵者,一旦週期起迄確認,行政機關亦不得越俎代庖擅自另為其他週期之認定。



 

★沈律師獨家授課:

從裁決實務(法院判決)解讀集體勞動法以企業與工會互動為中心

場場爆滿!勞動法人資讀書會-從當月重大勞資新聞事件談起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主管領導管理課程業務行銷客服課程秘書行政課程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企業求才服務1111獵頭1111商搜網創業連鎖加盟落點分析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