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實施無薪休假,可用特休或權利假相抵。所以可以用病假或生理假或其他喪假來抵嗎?
雇主若受景氣影響致停工或減產,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固可暫時縮減工作時間、依比例減少工資及辦理教育訓練,避免裁員;惟雇主未經勞工同意,逕自排定所謂「無薪休假」,自屬無效之變更。勞工請休特別休假係屬給薪假,並不受無薪假之影響,公司實施無薪休假,不可用特休或病假或生理假或其他喪假相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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