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您好,請問公司有一種津貼是「搬運津貼」,是為體恤員工在搬運大型機器至客戶端遇有3階以上階梯,需相較平常付出更多勞力時之辛勞給予單趟200元之津貼,這是否屬於工資呢?謝謝老師
1.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所指工資,係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若符合「勞務對價性」及「經常性之給與」之要件,即屬於工資之範疇。
2.所述搬運津貼,具有勞務對價性,應屬工資。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薪資結構調整及相關稅法處理實務】、【勞基法-人資主管基礎入門【下集】】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