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帳務需要,每季要提供會計事務所未休假天數/金額,但是最大的一筆就是董事長(雇主),因為老闆根本沒刷卡,也沒有在請假,10多年過去累積非常多特休假。但是雇主根本就沒有進行考勤管理,且又是資方的身分,這樣還要估算他的特休假薪資嗎?
雇主不適用勞動基準法,沒有特休假的問題。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員工各種假別管理及法令處理規範】、【勞基法-人資主管基礎入門【下集】】、【NEW!最新勞基法修正解析與實務操作重點】、【工作規則撰寫實務 -(員工手冊訂定技巧)】、【人資各項管理規章制訂技巧與辦法實務 人資各項管理辦法之重要內容及實務案例 化繁為簡!系統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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