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問現在薪資是24000那是指底薪加獎金加津貼有超過就好還是底薪24000再加獎金加津貼
一、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11條明定,本法第21條所稱基本工資,指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所得之報酬。不包括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與休息日、休假日及例假工作加給之工資。
二、承上,亦即基本工資24000元,含底薪及獎金、津貼之經常性給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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