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關於銀行業配合政府防疫措施,辦理勞工紓困專案,是否可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的特殊加班規範,也就是工時超過12小時,當月工時超過46小時?
依據勞動部109年10月13日勞動條3字第號函覆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有關銀行業者紓困貸款後管理工作適用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規定疑義乙案指出:「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4項及第40條所定『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發生時之延長工時或假日出勤,多有緊急、特殊性質。銀行業者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配合政府辦理紓困貸款相關業務,其後續貸後管理工作如為可事先預期且無時效緊迫性,亦可由預先調度或增派人力因應者,尚與前開有關『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情況有別。」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勞基法逐條解析基礎入門】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南京東路五段225號15樓 ‧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