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4條規定,雇主對擔任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98年1月8日前,具下列資格之一,且有1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者,得免接受前述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一)勞工安全管理師。
(二)勞工衛生管理師。
(三)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四)經勞工安全管理師、勞工衛生管理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訓練合格領有結業證書者。
二、因此,如領有98年1月8日以前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且於98年1月8日以前,有1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方得擔任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雇主或其代理人經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格,得擔任該事業單位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亦即須設置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一人。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26小時)詳如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附表二:營造業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時數(含勘誤表),請卓參。
參、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26小時) 項次 課程名稱 時數
一 法規與通識 4小時
(一) 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含職業安全衛生法、 勞動檢查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 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 法規) 2小時
(二)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2小時
二 營造業管理制度 4小時
(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1小時
(二) 施工風險評估(含工程設計及施工規劃階段) 2小時
(三) 營造業承攬管理 1小時
三 營造業管理實務(含職災案例研討) 18小時
(一) 工法安全介紹(含建築工程、橋梁工程、隧道 工程等) 3小時
(二) 倒塌崩塌危害預防管理實務(含施工架、支撐 架、擋土設施等假設工程安全) 2小時
(三) 墜落危害預防管理實務(含施工架、鋼構、屋 頂、模板支撐等高處作業防護) 2小時
(四) 施工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實務(含起重升降機 具、高空工作車管理) 2小時
(五) 感電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2小時
(六) 物體飛落等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2小時
(七) 火災爆炸危害預防管理實務 1小時
(八) 職業病預防管理實務(含缺氧、局限空間、高 氣溫及人因性危害) 2小時
(九)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 1小時。
 
相關課程可參考協會網站【最新職業安全衛生檢查之實務要領與常見疑義解析】
黃竑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