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7條訂有勞動契約應約定之事項,所詢公司夜班津貼非固定薪資(視夜班工時--需達4hr以上始有津貼:
依職級核定日額津貼),是否屬於變動薪資,需列入計算加班費之薪項乙節,應視其勞動契約約定內容而定!
如此一依員工擔任夜班工作時間支給日額夜班津貼薪項,係雇主所為非經常性之給與、或單方目的且給付具有勉勵、恩惠性質之給與,則不計入加班費之薪項;另如符合「勞務對價」性質之工資,不論其名稱為何,應計入加班費之薪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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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竑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