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年度計算是4月到隔年3月,我在7月開始請了育嬰假六個月,年資7年,本今年度有15天年假,我在4-6月期間已休了4天1月復職回去,是否應該會有11天年假可使用呢?還是公司方面,能將我休了六個月育嬰假依照比例扣除天數,剩ㄧ半的四天年假呢?希望能有詳細的內容能確認給HR,非常感謝!
1.公司方面,將休了六個月育嬰假依照比例扣除天數,剩ㄧ半的四天年假,是正確的。 2.因為育嬰期間,不計入工作年資計算。
【員工各種假別管理及法令處理規範】、【勞基法基礎入門--工資、工時計算實務操作】、【勞健保投保實務操作與保費調節】、【最新勞基法重點條文解析及具體因應措施】、【勞資爭議預防與因應--從法院、個案及實務解析】、【最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暨相關子法解析】、【員工離職各項爭議處理實務技巧】
 
協會課程: 人力資源管理課程| 主管領導管理課程| 業務行銷客服課程| 秘書行政課程| 總務採購課程| 認證課程: 認證課程綜合版| 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班| 勞健保暨勞動法規管理師認證班| 企業內部講師認證班| 基層主管養成特訓認證班| 專業秘書暨行政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人資讀書會 集團服務: 人力銀行| 企業求才服務| 1111獵頭| 1111商搜網| 創業連鎖加盟| 落點分析| 1HR人資系統 ‧地址:(105)台北市松山區復興北路191號15樓之三‧電話:(02)2748-5188‧傳真:(02)2748-6388 ‧Email:cpea@cpea.org.tw ‧服務時間:周一~周五 AM8:30~PM6:00 / ‧協辦單位:全球菁英人才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中華人事管理顧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