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蕭老師,您好: 我是您"大陸員工手冊"班的學生,有問題請教您,煩請您百忙中抽空解答,謝謝! 1. 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我公司在上海,如果A員工月工資3000,但合同上所載的工資為850,那麼病假給的工資可以照合同上的工資給嗎? 2. 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等假期間,必須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70確定 這個意思是說如果A員工月工資3000,請婚假或者產假的假期,可以按300070=2100給薪嗎?
答:1.病假工資不得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我公司在上海,如果A員工月工資3000,但合同上所載的工資為850,那麼病假給的工資可以照合同上的工資給嗎?答:病假依3000元×70÷20.92日×病假日數給薪。事假依3000元×70÷20.92日×事假日數扣薪。2. 員工依法享受婚假.喪假等假期間,必須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70確定這個意思是說如果A員工月工資3000,請婚假或者產假的假期,可以按300070=2100給薪嗎? 答:《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並無規定產假給薪方式,基本上可參照婚假.喪假等假期給薪方式。即300070=2100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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