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們有位同仁原本自請離職,後來離職一週後又在主管極力遊說由決定回來,由於離開時間不滿三個月,故公司有將前後年資併計.但是自請離職時公司已經退出勞健保.離職一週期間等於沒有勞保及健保的部份.一週後又回來.想請問. 1.這段期間公司年資併計,但勞保退出,故勞保年資會有一週的中斷,這樣是否會造成員工的權益問題.如何處理? 2.請問這樣的情況,如短期內員工有申請勞健保各項給付.是否會有條件上的問題? 懇請回覆.謝謝
答:1(1)除退休外,勞工與雇主終止契約(包括自請離職、被迫辭職、資遣、開除)後,未滿三個月再受僱的話,目前司 法實務認定,勞工的工作年資前後應併計,但不包括離職期間。 (2)勞工離職,依勞保第十一條規定,雇主本來就應該申報退保,日後再受僱,於到職日則應再申報加保,中斷前 後投保年資應予併計,但中斷投保期間不併入勞保年資。 (3)如果因此而使勞工的勞保年資短少,亦屬適法,至於勞工勞保權益是否受影響,都與雇主無涉。2.勞保或就業保險的給付與投保年資有關者,包括勞保的生育給付、普通傷病給付、被保險人本人因普通傷病死亡之 遺屬津貼、老年給付及就業保險的失業給付,請自行參考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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