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簡老師: 您好 非常榮幸能在中華人事協會,成為你的學生。 老師上課的講解生動易懂、受益良多,今在職場上有一事困擾,懇請老師解惑,感激不盡。 由於本公司對員工的專業訓練一直不吝支出,但偶而也遇到員工經過訓練後,卻離職了。 最進本公司的設計部門又提出要派出3位同仁參加外訓pro-e的課程,每位費用$9000,其中一位到職4個月、一位到職9個月,請問老師是否該讓他們簽訂什麼契約,以保證他們在公司服務的時間?請問老師有無相關的規章、契約可訂定參考?
答:一、公司派員參加相關教育訓練課程,無非藉由課程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或培養勞工其他專長,並期待勞工於受 訓完畢後,仍於公司繼續貢獻所學,一般學理實務上,公司大多會跟派訓勞工簽訂保證服務年限契約,這項契 約內容最好能夠包括下列項目:派訓目的、派訓課程名稱、派訓期間、派訓費用、未完成派訓課程之賠償責任、 派訓後之保證服務年限、勞工違約之違約金或派訓費用之返還、學習報告之提出與分享這份契約最好能夠在派 訓前就與員工協議清楚並簽立,同時藉以了解被派訓員工對公司之向心力。二、如果公司的晉升或考績管理辦法能夠與派訓結合的話,更能夠提升員工參與派訓課程的意願。三、前述相關契約或規章的擬訂或修正,本公司有提供這方面的服務,但基於使用者付費的觀念,故本公司這項服 務是有收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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