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老師
我有一個問題
請您幫我解惑:
門市員的薪資結構有超時津貼項目
我詳細說明一下這超時津貼的由來:
正常基本工時一天8小時 由於他們的上班時間為10小時
月休8天
所以每月超時2x22小時 超時費用4857元
門市員薪資範圍20000-25000
抓最高的超時費用
所以只要是門市員的薪資項目就是固定的
店長也是如此如附檔
這麼一來超時津貼是固定發放 而且每月每人皆一樣
肯定的是工資沒錯
但是這樣是否就是加班費呢
是否牽涉到免稅與否問題(46小時免稅)

另外請教這樣的結構設計是否違法或不合理
(因為門市員薪資基本20000元或更高,又要他們每天基本上班10小時,而且有可能有些人還需延長至12小時,
如果以8小時上班來計算4小時加班費或是2小時加班費又是一筆龐大費用,所以才想說給他的薪資裡已經含超時7500
再延長至12小時的算2小時加班)
如果現有結構不好是否請老師指導更好的處理方式,但是不會多付出公司成本
因現有2萬元薪資如果以2小時計加班費(上12小時)薪資為24857+獎金
如果用2萬元+4小時加班 薪資就是30919+獎金 公司負擔很多
答:一、因為您未提供貴公司的工時制度、休息時間、例休假及特別休假之規定與員工的薪資結構,故無法給您適法、 完備的建議、請包涵。二、法律問題息息相關,而且薪酬結構除涉及經營成本外,也攸關人才的招募與定著率,所以建議您委請專業的企 管公司作全盤修正,以避免勞資糾紛及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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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