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

我們因為業務需要A公司跟B公司合併
簡單說明兩家公司實況

A公司被消滅公司
員工100多人
有年資17年的員工
新舊制都有人選

B公司-存續公司
員工0人
民國82就都已經退保
需要申請新設
現在我要把A公司的員工轉到B公司,

我前一天先要把A公司員工辦理退保

隔天再申請新設立時同時提出加保申請

問題1:

這樣一來我們A公司的員工,年資不是就
歸零,選舊制的人及
當初雖選新制,但是在原公司退休的人選
新制之前的年資

可以遵循舊制計算退職金的人,是不是不
公平?

因為公司是合併,可以用同單位的轉保申
請表嗎?

將100多位員工一起轉過去嗎?這樣不損壞
到員工的權益嗎。

在此也請說明何謂轉保申請表?在何種情況
下可以使用?


謝謝



問題2:

100多位員工一定要一位一位寫加退保或
轉保申請單嗎

有沒有比較好的方法?請賜教?

因為目前要辦理此勞保業務,還煩請專家

給予指導

百忙之中非常感謝


潘佳儀 敬上







答:一、A公司被併購後,全體勞工接受併購後存續公司之留任,其在A公司工作年資,由B公司繼續予以承認。二、原受僱A公司之勞工,如選擇舊制者,於併購後,應適用勞退新制。 三、至於轉保B公司事宜,應該是一位一位寫加退保,詳細細節請洽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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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