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倘若是屬於有自耕地之農會會員,就可以農保與勞保同時併存。但致電到勞保局詢問,他們還是說不可以併存,還是有何其它方法可行?我朋友的媽媽是有自耕地的農會會員,並且在農會加保,自七年前因找到工作後,便成為勞保之強制加保對象,她今年已六十歲,其實能再擁有的勞保年資也不多,加上薪資也不高,所以一直希望可以加入農保,於六十五歲時享有6000元的老農津貼,身為朋友的我也跟老師一樣熱心,希望能給她一個最正確的答案與做法,所以希望老師為我解答,感謝您!
答:依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6條之規定:「農民除已參加軍人保險、公務人員保險、公務人員眷屬疾病保險、勞工保險及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者外,應一律參加本保險為被保險人。」,復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之規定︰「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之左列勞工,應以其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一、受僱於僱用勞工五人以上之公、民營工廠、礦場、鹽場、農場、牧場、林場、茶場之產業勞工及交通、公用事業之員工。二、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公司、行號之員工。三、受僱於僱用五人以上之新聞、文化、公益及合作事業之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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