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老師如果員工一年的事假請超過14天,公司因如何處理ㄋㄟ!!!此員工如要繼續請主管是否要簽假卡ㄋㄟ!!如主管簽了ㄋㄟ!!人事單位又要如何做呢?
答:超過14天事假,雇主是否應給予,法律上雇主無義務,惟管理上如確有需要,應依勞工請假規則第10條及7條之規定,請勞工說明或證明非『親自處理』之事由,如無法提供非親自處理之證明,雇主即無不需給假。

我要提問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