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们有一位員工今年3月19日到職,勞健保加保日期是3月20日,他即將離職將投訴勞保局我沒有當日加保及他的年度休假應5.5日(如使用天數)我使用月份只給5日.我應如何因應.
答:勞保要當日加保,健保三日內即可;勞工自行離職當年未修之特休假,不得主張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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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