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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想請問一下,有關寄保的規定,如果有人在公司寄保,但不是勞保規定的寄保條件,公司會有什麼風險,會有罰則嗎,謝謝!!
答:一、寄保即所謂的假投保,除加保資格被取消及保費不退;相關罰則為勞工保險條例第70條第1項規定之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行為領取保險給付或為虛偽之證明、報告、陳述及申報診療費用者,除按其領取之保險給付或診療費用處以二倍罰鍰外,並應依民法請求損害賠償;其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機關辦理。及同條例第72條第2項規定之投保單位不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保險手續者,按自僱用之日起,至參加保險之日止應負擔之保險費金額,處以二倍罰鍰。二、至於公司可能還會有其他因成立勞僱關係及其延伸而來的請求勞動條件及權益保障之風險,諸如要求資遣費、退休金及申領失業給付等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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