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欲請教簡文成老師:
我們公司目前有大批約聘排班人員(於賣場從事促銷工作), 為派遣員工, 有下列幾項問題:
1. 是否需要與這些人員簽約 提問原因前提:1. 這些人員皆為不固定排班. 2. 有淡旺季之分, 旺季時人員眾多(約130人), 1年2次, 每次約2個月時間. 因此, 作業繁雜. 3. 實務操作上困難, 因為分散於各北中南區, 又分散於各大賣場. 提問原因: 如果不簽約, 對於公司的風險為何?
2. 資遣費疑議: 當這些排班人員公司無班可排情況, 員工有權向公司要資遣費嗎? 假設情況部分排班人員在公司排班也有將近2.5年的時間,假使公司突然宣布不再有這些賣場促銷工作, 因此就無班可排.
答:1.貴公司似為要派公司,派遣勞工與貴公司無勞動契約關係,派遣勞工的雇主為派遣公司,故工資、資遣費、勞健保等權利應向派遣公司請求。2.假設勞工是貴公司雇用的話,公司如因業務緊縮或虧損可依基11條第2款資遣,並給付資遣費3.至於排班問題,仍可克服,只是您的資訊不完整,故無法給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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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