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想請問簡文成老師
1.本公司某員工因普通傷病留職停薪並繼續投保,其勞健保費公司負擔的部份是否依然由公司負擔??
2.該員工預計98/5/1~98/8/1留職停薪三個月,若到復職日當天公司已無該員工原有之職位而無法使該員復職,公司是否可請求該員工自請離職??如果不行是否以資遣方式資遺該員工??
3.若以資遺方式資遺該員工,資遺日為5/1還是8/1??
謝謝簡老師的解答
答:1.留職停薪續保勞健保期間,公司應負擔保費部份仍由公司負擔2.留職停薪期滿,員工復職,雇主不得拒絕,惟如有基11條法定事由,則可資遺該勞工3.勞動契約終止日,應是8/1,但計算平均工資從4/30往前推計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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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事主管協會講師  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