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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因故致被保險人於請領勞保年金金時勞保年資短少1年 若公司可和被保險人協商採用一次補償金則較為可行 但倘若被保險人執意堅持要以勞保年金方式補償 試問 公司按次請被保險人舉證,包括1.折算率2.存活期間3.符合條件之眷屬人數及加發金額等相關證明 上述資料該被保險人應檢具何種資料來佐證呢 茲因公司需擬一套勞保補償機制作業,故請諸位老師們,給予誠摯的寶貴意見,謝謝。
答:一、 如貴公司短少投保那一年之勞保年資,並不影響被保險人請領勞保年金給付之資格,則公司可堅持採用一次補償金。二、   有關1.折算率2.存活期間3.符合條件之眷屬人數及加發金額等勞保補償機制作業,目前尚無行政解釋令或相關司法判例可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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